燈集錄

團體與我,誰最重要?

世間人類,常常自認為自己的條件會比別人的好。而且,作出種種的比較。左比較來,右比較去的!其實在一個團體來說,偶爾也會有些會員將自己的團體和其它的團體來作一番比較,看看誰的團體辦得比較成功,比較出色。或者哪位領導才是我們學習的典範。就這樣一來,認為可以完全效仿到他們的成就或成果的。其實問題是不在於楷模的形象,而是在於團體組織形態方面或者理事、主任、組長或會員之間的意趣方面!到底我們是否希望采用他人的方法來解決本身團體的問題呢!還是說,用本身團體的宗旨來解決本身團體與會員的心態來得比較實際。

從另一方面來說,團體存有的缺陷,是必然的。因為它是由人類組合起來的一種組織。因為人類是感性的動物,主觀強、執著深、放不下。所以團體的問題,都是人為的因素比較多。應該運用理性來剖析人類深處的心靈,看看到底我們的心靈世界,蘊藏著那些細胞,以及為甚麼擁有那麼多的情緒反應來干擾我們的生活與團體活動層面。

當我們與他人作了一番比較之後,也許會沒有太大的改進,反而加重了一些自卑感與自責的心態。自責本身的團體不夠精明、不夠先進、不夠水準或者不夠民主等等。為甚麼不往好的方面去看待問題呢?為甚麼常用別人的優點來去衡量自己的缺點呢?這是實在不公平的。優點與缺點的對比,是屬於相對性的,并不屬於一種公平的「比較」作法!比較是需要站在同等的位置上,方可作為研究的一項課題,才能達到等同理念和效果的。

辦好一個團體的業務,并非一人之力,而是需要眾人之力!在眾人之中,有些樂于教育,有些樂于文化,有些樂于醫藥,有些樂于慈善或也擁有其他不同的特性。他們的「樂于」只是發揮自己之所長,并非表現自我,而是將本身的團體功能發揮出來,達致自我與團體共同成長。所謂:「學海無涯,學以致用」,更是一種「教學相長」的精神。

試問,到底誰最重要呢?團體重要、還是自我重要?或者他人比較重要?請仔細思量一下,或者用客觀的角度來評審一下。真所謂:「分工容易協調難」。在於不是比較誰最重要,便是獨自與個別去發展,并不理會整體的協商與和諧創作!這就是「河水不犯井水」的態度。到達這個地步,大家已經形成了「各自為政」的局面了,再也不需要談「團體與我,誰最重要」的課題了。這樣的團體,還有甚麼意義值得我們再繼續發展下去呢?

有一則故事喻說:「有一次,臉龐上的器官起了爭執,紛紛地討論著誰最重要。眼睛說:『我的位置是代表著向外指引的』;嘴巴接著說:『我的位置是代表著說話的權威』;鼻子搶著說:『我才是最重要的,因為我操著生死的主權』。最後,眉毛便說:『其實,我是最差的一位,不應該站在你們的上面』。接著眉毛便降落在嘴巴之下。但是,大家都看了這張臉龐,覺得整張臉龐成了怪樣子,難看死了!到了最後,大家開悟了。大家知道彼此之間都是息息相關的。」其實,個別的代表并不等於整體性的。